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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08-07-10 00:00 浏览次数:0

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南京医科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的通知

(一)、面上项目

1、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不接受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和在读研究生的申请, 对于已获得过面上项目资助的不再予以受理。

(二)、重点项目

1、各附属医院申报的项目必须依托于所在医院的省级重点学科。

2、优先资助具有博士学位者或具有副高职称的科技人员,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优秀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也可提出申请,原则上不受理正高职称人员申报。

(三)、其他要求

1、我院所有项目经费均为自筹,其中面上项目0.5万元/项,重点项目3万元人民币/项,研究周期均为1~2年。

2、8月30日前连同电子版本交院科教进行院内评审。

 

二、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级和省级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一)、国家级项目

1、国家级项目(含新项目和备案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网址http://cmegsb.cma.org.cn。网上申报同时仍需填写《申报表》或《备案表》,内容需与网上填报一致,否则视为无效,且要有授课教师签字。

(二)、省级项目

1、申报新项目和备案老项目请填写《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和《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表》(在省卫生厅网站“资料下载”栏目)。新申报项目需要授课教师签字。备案项目除申报表外,还需项目总结、日程表、教材、《执行情况汇总表》、试题和学员名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每个负责人新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2项,每个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否则按作废处理。

   2、新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7月15日—8月31日,办理备案项目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2月30日,请在截至时间前将相关材料报送院科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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