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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或可在医改中大显身手

作者:admin 时间:2011-07-25 00:00 浏览次数:0

电子商务或可在医改中大显身手

2011年是《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实施的收官之年,也是医改攻坚之年。目前情况是,13亿人病有所医的梦想正逐步实现,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严峻,造成的原因有政府补偿不到位、低价药消失、以药养医体制依然存在等等。

医改是一盘棋,医院、医生、制药企业、药品流通商、患者、政府,这六方串起医改的利益链,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何平衡好六方的利益,是这场改革能够推动下去的核心所在。

在当前的体制下,患者最为弱势,是唯一的金钱付出方;公立医院缺少独立性,而政府又掌控着医改的进程,对公立医院的支持多少将会直接影响医院推动改革的动力。受益方不会放手权力,对于改革,要么消极被动,要么变形扭曲。最后,老百姓的医疗费用往往在“改革”中不降反升。去年曝光的湖南省湘雅二医院“暴力药”事件引起巨大反响,药品1300%的超高利润再次刷新记录,挑战百姓对医改的信心。

政府通过取消以药品加成为代表的以药养医模式,希望药价降低,结果是医院差价减了下来,药品进价却抬了上去;政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冲击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结果很多企业将低价位药品弃标甚至停产,医院补标后发现,价格出现了大幅升高。药价越改越高,不仅仅是政府改革执行力、决心和魄力的问题,打破医药不分、以药养医的旧体制不是短期能解决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实施降低医疗原材料价格、设置医疗监督机构等措施。

实现“有效减轻居民就医费用负担,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近期目标,恐怕难以轻松完成。

降低药价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压缩供应链。与国外成熟的药品流通市场相比,我国药品流通环节较多,交易层次之多非常明显,一般药品的出厂价并不高,虚高的药价就是被各种中间环节掺加进去的。药品以出厂价出厂后,通过药厂办事处送到各地区总经销手中,然后经过代理、市级、县级批发商,经销商再向医院销售。药品从出厂到最终患者手中,在国外需要2—3个环节,在我国往往需要6—7个环节,仅批发商一项就有地区总经销、市级批发商和县级批发商。加上我国大量存在“吃回扣”现象,医药代表拿奖金提成,买单的患者看病贵也就不奇怪了。因此,药品流通环节的改革势在必行。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在确保流通全过程安全性的前提下,必须向现代化物流方式转变,完善药品流通方式。这其中需要提高药品市场的集中度和透明度,加快对药品流通全过程的流程再造,实现药品流通高效率、高效益和低成本。药品流通应砍掉中间多余的环节,压缩供应链,把“厂家—办事处—经销商—医院—患者”的模式,转变为“厂家—直营商—患者”的三级简短模式。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传统医药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在全球已经成为一种趋势。在美国,药品网上贸易年交易额达到了1700亿美元,网上药店有1000多家;在欧洲,药剂师协会下属的药店,90%以上都开展网上药品预订服务。在中国,医药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已有医药企业大步进军电子商务并成长迅速。通过电子商务营销手段,缩短了中间环节,降低了运营成本,更减轻了病患的负担,医药电子商务利国利民且前景无限。当然,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之路面临诸多挑战,所以医药企业需要加大对这一领域的投入,政府也需要加强监管,为这一行业的发展塑造一个健康、稳定的发展环境。

 

药剂科 王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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