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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环境信息公布

作者:专家介绍 时间:2018-04-26 10:25 浏览次数:0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保护法》、《企业信息公开暂行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特公开本单位环境信息如下: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46600262-2

法定代表人:季国忠

地址:南京市姜家园121

联系方式:025-58509990

 

二、排污信息

 

1、废水排放及防治措施

 

生产设施/排放源

污染物

排放规律

处理设施

去向

食堂废水

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

间断

隔油池

城北污水处理厂

生活污水(含医疗废水)

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粪大肠菌群

间断

生化处理装置

2、废气排放及处理措施

 

生产设施/排放源

污染物

排放规律

处理设施

去向

食堂

油烟

间断

高效油烟净化器

大气

污水处理站

臭气

连续

除臭装置

3、主要噪音源及处理措施

 

序号

噪音源

治理措施

运行规律

去向

1

空调机组

楼顶、低音、减震

昼夜运行

自然衰减

2

各类风机、水泵

地下层设备间

昼夜运行

4、  固体废弃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废弃物名称

处理方式

医疗废弃物

南京江和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定期清运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验收监测评价标准

1、废水排放标准限值:

 

项目

参考标准

标准依据

PH

6-9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化学需氧量

250

悬浮物

60

氨氮

/

动植物油

20

粪大肠菌群(个/L

5000

总余氯

2-8

 

2、废气排放标准限值:

 

污染物名称

污水处理站周边最高允许浓度(mg/m3

依据标准

1.0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66-2005

 

硫化氢

0.03

臭气浓度

10(无量纲)

氯气

0.1

 

3、厂界环境噪音评价标准:

 

时段

标准值(lcqdB(A)

依据标准

昼间

6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夜间

50

 

四、验收监测内容:

1、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

 

监测点位

布点数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污水处理装置口

1

PHCODcrSS、氨氮、动植物油、总余氯、臭气浓度、氯气

3/天,共2

 

2、废气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

污染物名称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布点数

监测频次

无组织废气排放

污水处理站东面,南面

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

2

4/天,共2

 

3、厂界环境噪音监测点位、项目和频次:

监测点位

监测项目

监测频次

厂东南界、西南、西北、各布设1个测点

等效(A)声级

监测2.昼、夜各2

 

五、监测分析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

 

1、  监测分析方法:

 

类别

项目名称

分析方法

方法依据

检出限

废水

PH

便携式破坏计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国家环保总局(20023.1.6.2

——

CODcr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铭酸盐法

GB/T11914-1989

10mg/L

SS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T11901-1989

4mg/L

动植物油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

HJ637-2012

0.1mg/L

氨氮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535-2009

0.025mg/L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20/L

总余氯

NN-二乙基本14-本二胺滴定法

GB11897-1989

0.03mg/L

噪音

等效(A)声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2、  废水监测分析质量控制:

 

 

监测日期

污染物

样品数

平行

加标

平行样

(个)

检查率

%

合格率

%

加标样

(个)

检查率

%

合格率

%


氨氮

6

2

33.3

100

3

50

100


动植物油

6

2

33.3

100

0

0

/


粪大肠菌群

6

0

0

/

0

0

/


CODcr

6

2

33.3

100

0

0

/


SS

6

0

0

/

0

0

/


总余氯

6

3

50

100

0

0

/


PH

6

6

100

100

0

0

/

 

六、监测结果与评价

 

1、  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PH

氨氮

动植物油

CODcr

SS

总余氯

粪大肠菌群

单位

无量纲

Mg/L

Mg/L

Mg/L

Mg/L

Mg/L

/L


127

1

6.96

2.66

ND

16

17

7.15

ND


2

6.88

2.93

0.1

24

9

6.89

ND


3

6.66

1.74

ND

25

11

8.24

ND


日均值

/

2.44

ND

22

12

7.43

ND



1

8.29

2.86

0.1

22

19

6.27

ND



2

8.22

3.06

ND

20

17

6.23

ND



3

8.05

3.26

ND

20

20

5.83

ND


日均值

/

3.06

ND

21

19

6.11

ND

评价标准

6-9

/

20

250

60

2-8

5000

评价

达标

/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达标

2、  污染物总量核算:

污染种类

监测项目

平均排放浓度

实际排放量(吨/年)

废水

水量

/

333000

CODcr

21

0.39

SS

16

0.30

氨氮

2.75

0.05

 

 

 

 

3、  噪音监测结果:

 

测点

监测

时段

标准值

声级值

评价

主要噪声源

名称

日期

dB(A)

dB(A)



厂界东南

127

60

53.2

达标

/

60

52.3

达标

/

128

60

54.5

达标

/

60

57.1

达标

/

厂界西南

127

60

49.9

达标

/

60

48.6

达标

/

128

60

48.3

达标

/

60

49.2

达标

/

厂界西北

127

60

57.5

达标

/

60

57.8

达标

/

128

60

56.9

达标

/

60

58.3

达标

/

 

 

七、污水处理站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污水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长:张 

副组长:杨先锋    薛芬琴

  员:沈泽坤    徐树钦

二、医疗污水废物管理部门:总务科

三、职责分工

    长: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负责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长:协助、配合组长抓好应急救援协调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成员:负责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的处理及善后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突害信息;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负责事故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障。

四、主要工作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由厂统一部署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并对实施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同时在医院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人员、物资、设备和场地,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的工作后适时发布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在医院内公布。

五、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六、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后勤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市卫生局和市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七、医院发生医疗污水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八、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九、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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