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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伦理委员会

作者:admin 时间:2016-11-24 18:31 浏览次数:0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08年,2011年、2013年、2015年、2017年和2018年分别进行了换届,目前为第6届伦理委员会。

本届伦理委员会由从事医药相关专业人员、非医药专业人员、法律专家,以及社区代表共17人组成,符合《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的要求。伦理委员会有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人,委员14人,委员秘书1名,均经过GCP及伦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范围包括药物、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项目、涉及人的临床科研项目。审查类别包括初始审查、跟踪审查和复审。审查方式为会议审查、快速审查和紧急会议审查。伦理审查会议的频率为1~2个月/次。

伦理委员会下设独立的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伦理委员会作为一个独立的机构,审查以独立、客观和公正为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公认的医学伦理原则和医院《伦理委员会工作制度和标准操作规程》,对临床研究项目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进行独立和及时的审查,保护受试者和试验对象的尊严、安全和权益。 

 

医学伦理委员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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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210011

 

                                        (数据截止至2018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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