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我院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法律法规宣讲活动
2026年9月14日-9月20日,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共同发起“2026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今年的主题是“智能时代•网安护航”。在此背景下,我院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讲活动。 9月14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处长张代华面向院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做了题为《网络安全“三法一行规"解读》的报告。报告从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医疗行业领域专门法规、医院网络安全合规建设要点等三个维度进行了详细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是网络领域基础性法律。它确立了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基本制度,明确了境内收集产生的个人信息、重要数据,原则上应当境内存储。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且按要求上报,不能够瞒报、迟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数据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它的核心制度是数据分类分级保护。从医院层面而言,健康医疗大数据、基因组数据、罕见病数据等重要数据需要定期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向主管部门报送评估报告并及时整改隐患。同时,重要医疗数据原则上境内存储,确需出境的必须进行安全评估,未经批准不得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法律。它明确定义了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国家卫健委于2022 年 8 月 8 日印发了《医疗卫生机构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它明确了医疗卫生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网络安全第一责任人。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应明确网络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应将网络安全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安全建设和运维。 张代华处长还结合医院具体场景与案例对相关法律条款做了对照解释。通过此次宣讲,全院职工深刻意识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医院发展的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智能时代,一方面医疗信息化给诊疗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网络风险也如影随形。大家纷纷表示,网络安全不是单个部门的事,需要从自身做起,学习法律知识、树立安全意识、规范日常操作,做到“既讲发展、又要安全”,共同为医院“十五五”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文/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
版权所有: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址:南京市姜家园121号电话:025-58509900 苏ICP备202409518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