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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统一OPO大楼(南医大二附院萨区13号楼)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省统一OPO大楼(南医大二附院萨区13号楼)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人)委托,就江苏省统一OPO大楼(南医大二附院萨区13号楼)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参照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江苏省统一OPO大楼(南医大二附院萨区13号楼)项目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15 日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江苏省统一OPO大楼(南医大二附院萨区13号楼)项目监理 1.2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 1.3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 1.4采购需求:江苏省统一OPO大楼(南医大二附院萨区13号楼)项目监理,建筑面积约2000m2,共四层,为混合结构,长约38m,宽约12m,高约15.6m;辅楼为一层建筑,面积约100m2。其中①一、二层为展陈办公区(约1000m2),三、四层为实验室(约1000m2)(暂定局部实验室洁净度等级为IS07);②外立面建筑面积约1560m2;③辅楼为库房。④施工内容含展陈办公区及实验室装修、水、电、暖通、消防、智能化、加固、电梯安装、外立面、拆除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施工图。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期间须驻场),包含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种工程变更、索赔、验收及配合发包人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均属于本监理范围,监理项目部人员不少于4人。 1.5监理服务期:210日历天(暂定,具体时间以项目实际开工时间及总工期为准)。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 (含)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证书。(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提供如下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⑥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监工程。 三、获取磋商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5年7月3 日09时00分到 2025年7月10 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不采用现场获取方式,只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转账截图扫描发送至邮箱1258456897@qq.com。邮件请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500元。(支付宝账号:jszhzb@sina.com,转账时请备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5年7月15 日 14:00-14:3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姜家园121号全科医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7 月15 日 14:30(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姜家园121号全科医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本项目在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200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5366136545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025-83756356-819 13770633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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