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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9月29日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1.2项目预算价:4万元/年 1.2项目最高限价:按《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的80%为最高限价。 1.3采购需求:选取1家评估机构,对院内资产及部分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4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根据考核结果可续签2次。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和三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5年9月 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售价:纸质版标书1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四、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5年9月29 日 14:00-14:30(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姜家园121号1号楼门诊四楼MDT9。 五、开启 5.1时间:2025年9月29日 14:30(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姜家园121号1号楼门诊四楼MDT9。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121号 联 系 人:徐老师 电 话:025-58509794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恒嘉华(江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建宁路65号金川科技园23幢C座4楼 联系人:李晓燕 联系电话:025-83756356-819 13770633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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